我局于2007年6月19日在河西区榕江里2门102室、榕江里1门101室、榕江里院内废旧汽车中、大沽南路易初莲花超市门口摊位等处查获的涉嫌违法的音像制品,货主至今未与我局联系,请货主自见到本通告之日起7日内到天津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协助调查,逾期不到,我局将按行政执法程序予以收缴。 特此通告。 天津市文化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2007-07-13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稽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