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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考

 
 

  三是探索文化遗产保护的共建合作模式。当前,我国实行的“条块结合、多级委托”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格局,横向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均存在由文物、文化、国土资源、林业、宗教、旅游、建设等多部门分散管理的情况。近年来,我们积极加强同各相关部门及遗产地政府的合作,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探索共建合作模式。国家文物局先后与国家测绘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有关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国家文物局、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战略合作的协议》中规定,双方将加强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大遗址保护、大运河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重要遗产地监测等工作中的合作。双方根据文物保护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监测与测量,开发文物保护相关的地理信息产品和信息管理系统,共同审核并发布有关文化遗产的重要地理信息等。与国家旅游局签署的《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则就全国文物旅游工作协调领导、专家巡视、 联合执法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国家文物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协议》中确定了荆州片区大遗址保护项目、纪南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合作项目。国家文物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共建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框架协议》则通过省局合作模式,推进陕西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动西北地区经济振兴,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而实现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构想。
  四是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体系。长期以来,分散和封闭是制约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发展的主要瓶颈,科技活动少且杂、科技力量弱且散、科技资源共享难等症结问题十分突出。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家文物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以技术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的建设为着眼点,以“打破封闭、实现开放”向“优化合作、完善机制”的升级为目标,通过学科间、机构间、部门间、中央与地方间、国内与国外间高效、务实的开放合作,推动合作方式由“被动、单体、一事一议”向“主动、全面、系统”的战略性转变。2004年,国家文物局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行业重点科研基地的发展目标。截至目前,分批认定的12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通过开展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 凝聚和培养了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形成了开放、合作、流动、竞争的良性运行机制。2009年10月,在国家文物局的支持和推动下,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5家单位联合成立了行业首家专业创新联盟——陶质彩绘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实现了技术研发链条的整合和优化。2010年4月,国家文物局又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共建协议书》,正式启动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的试点建设工作。此外,为全面促进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行业创新体系的建设,国家文物局正积极探索与中国科学院建立部门间的战略合作,拟通过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构建成果转移扩散的应用平台,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和科技资源,为我国文化遗产事业提供更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清醒认识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当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治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受传统体制的影响还比较深,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起步也相对滞后。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的很多工作尚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光明前景,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导,紧密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加强文物系统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充分借鉴其他文化领域体制改革的已有成果,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促进繁荣与加强管理的关系,政府保护为主与社会广泛参与的关系;认真研究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增强活力的问题,形成有利于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有利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利于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多方面的社会功能,有利于推动文化遗产事业与相关事业、相关产业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要探索文物、博物馆单位新体制。引导和鼓励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履行好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前提下,通过多种形式,借鉴市场运作机制,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对于一些具有经营性质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要完善扶持政策和措施,以项目投入为手段,以激发活力为目标,为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开拓市场创造条件,不断提高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坚决按照中央要求,积极推动文物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要提高文物市场监管和引导能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推动完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机制;推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主动培育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
  三是要总结推广体制机制创新的试点经验,扩大大遗址保护成果。实践证明,在城市核心区和城乡接合部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对于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扩大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服务社会的范围,继续总结推广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践中创造的“强化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民众共建共享”的经验,推进隋唐洛阳城遗址公园、良渚遗址公园、牛河梁遗址公园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鼓励各城市探索合理的营运模式,以营造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共融、协调发展、互利双赢的新局面。
  四是要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创新博物馆运行机制。加强对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的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着力研究解决目前存在的运行机制滞后、内部管理不顺、绩效考评和激励意识不强、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在博物馆免费开放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运行模式,强化内部激励机制,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加强资源整合。同时,努力建立起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博物馆多元化投入和保障体系,畅通企业赞助和社会公益捐助等渠道。鼓励各级各类博物馆加强文化产品开发,扶持博物馆大力参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其依托文物藏品、陈列展示等博物馆资源和元素,不断推出各类文化产品。


                                                      2010-09-08
                                                  (信息来源: 文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