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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07年5月22日 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现将中共天津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共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的工作情况
  中共天津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市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实现“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顺利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认真落实《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经过共同努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化、在创新中提高,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促进了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为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保证。各级纪委把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作为根本职责,全面执行党章规定的任务,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助党委抓好党章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召开全会后,市纪委都及时召开会议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检查,向市委作出专题报告。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新农村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市委关于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建设和谐天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以海河综合开发改造、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等为重点,开展执法监察。督促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格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首创“政银携手监督”模式,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大额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解决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委把加强监督检查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相结合,立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征地补偿费管理长效机制,全市征地补偿费40.87亿元全部到位。清理历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12.09亿元和建设工程款85.09亿元 ,在全国率先完成清欠工作 。落实拆迁公示 、拆迁许可、资金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拆迁程序和拆迁行为 。推行企业重大事项职工听证会、欠薪报告、破产准备金等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两免一补”政策和公办高中择校生“ 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政策,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加强对招生、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包干、病人选医生、医疗费用清单制等措施,规范医疗机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83件,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规范行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等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办“行风坐标”热线节目,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改善。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大,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 、贪污贿赂 、腐化堕落 、失职渎职的案件 ,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全市各级纪委立案2807件,结案2693件,给予党纪处分208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处级干部269人,局级干部11人。特别是查处了海河下游管理局原局长霍宝有贪污受贿案,市环保局原纪检组组长张中书挪用巨额公款炒股案,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培林受贿案,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霍津义贪污受贿案等,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了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 ,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 ,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2亿元。各级纪委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注意保护党员干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被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给予了保护。对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改正,挽救了一批干部。重视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剖析重大案件发生的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利用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查办案件的功能和效果。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重点开展了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权力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纪条规和反腐倡廉形势等主题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创新、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理论研讨、廉政歌曲传唱、家庭助廉教育等活动 ,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 ,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把加强教育与严肃执纪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企业兼职,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93.79万元 。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98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五)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治本抓源头工作逐步深化。认真落实《实施纲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坚决防止和反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对拟提拔干部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程序和形式,较好地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全市分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33项,市政府设立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个部门和93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入中心,市纪委、市监察局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区县和市级预算单位全部完成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和转换工作,全市行政单位和执法部门全部实行公用经费成本定额,财政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延伸到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区县和基层站所,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管理、金融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方面改革步伐加快。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运行和监督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和预防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权力的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互相监督相结合。认真落实巡视制度,市委建立巡视机构,对16个区县、委局进行了巡视,巡视成果在干部任用奖惩中得到运用。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制定了《天津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区县和乡镇集中换届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115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党务公开方面进行了探索。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了监督合力。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实践证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是明显的,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勤政廉政、经得起考验的。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样调查,2006年底我市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可率达到83.9%,比2002年上升4.7个百分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来天津考察时指出:“天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注重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觉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五年来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各级纪委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同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党员干部队伍中消极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有些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监督制约机制尚不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不完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改进。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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