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天津市文化局建立戏曲研究室,“文革”中被迫解散;1979年恢复,改称为天津市文化局戏剧研究室;1981年又将天津市曲艺研究室并入。 1984年7月,在此基础上扩充编制、改革体制,成立了天津市艺术研究所。
  天津市艺术研究所的办所方针是:在党的政治路线指引下,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方针,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加强艺术理论、艺术规律的研究和探讨; 加强对当代艺术创作和艺术实践的各种问题的研究、探讨和评论; 开展学术活动,活跃文艺思想,促进我市艺术创作和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力量。
  根据上述方针,艺术研究所的具体任务,归纳如下:
  一、开展学术活动,对当代艺术创作和实践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探讨,组织撰写有一定
    深度的、有一定指导性的艺术理论文章或专著。
  二、开展艺术评论工作,推动和扶植艺术创作。
  三、开展艺术史料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编纂和出版工作。
  四、承担全国、我市和我局交办的各项艺术科研项目,以及其他有关编撰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情况、建议和意见,起到局党委在抓艺术创作方面的“参
    谋”、“助手”作用。
  六、注意和重视开展对艺术规律、艺术理论、艺术美学等一些基础理论、边缘学科的研究
    和建设,注意开拓艺术研究新的领域,扩展视野。
  七、努力培养艺术研究、艺术理论人才;提高艺术研究人员素质,扩大研究队伍,适应形
    势需要。
  八、和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
  新时期以来,艺术研究所陆续完成了中央、文化部和天津市、文化局交办的国家重点和市重点艺术学科科研项目如《中国戏曲志·天津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天津卷》、《中国民间舞蹈集成·天津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天津卷》等,出版了艺术理论研究专著40余部,发表了数百篇学术论文和艺术评论。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新的形势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艺术研究所进一步提出面向时代、面向创作、面向全局、面向社会,深入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参与艺术实践的办所方针, 在坚持搞好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 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创作实践、创作队伍、演出市场等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举办了不同门类的学术研讨会, 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
  所内现有戏剧理论研究室(由从事戏剧艺术理论的研究人员组成)、曲艺理论研究室(由从事曲艺理论的研究人员组成)、综合研究室(由从事音乐、美术、摄影理论的研究人员组成)、资料室、办公室等5个部门。科研人员22名,其中研究员7名,副研究员11名,行政人员8名。
所 长:刘连群(天津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戏曲表演协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获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书 记:杨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