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人民委员会津委(56)第59号文件批准,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于1956年4月4日正式成立。它是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辅导、指导和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事业机构, 由天津市文化局领导。原馆址在和平区曲阜道77号原苏联侨民俱乐部旧址,占地面积1828平方米, 建筑面积2778平方米, 馆名系郭沫若题写。 另外在河西区解放路有一座建筑面积为781平方米的展览馆,在蓟县盘山脚下有一座面积为451平方米的艺术学校。
  建馆初成员由原天津业余艺术学校、 天津音乐工作室和天津市文化局艺术科部分人员共27人组成。 分设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编辑及艺术教育等业务部门,并确定和开展了业务工作。创办了《群众歌声》和《群众文艺》两个刊物(后更名) ;承担了天津市职工文艺会演的节目评选及辅导工作; 负责全市每年“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游行队伍中文艺大队的组织编导工作;成立了“群众业余歌舞团”, 分设合唱队、舞蹈队及乐队。进入“大跃进”时期,还派大批人员赴工厂和农村创作、辅导。“三年困难时期”,大型活动基本停止, 此时注重了民间艺术的搜集工作。1962年后文艺活动逐渐恢复。 业余艺术学校改为业余艺术学院,设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剧4个系。 1963年12月,市文化局以群艺馆干部为主组织了以调查、演出、辅导、服务为任务的天津市第一批文化工作队。 1964年11月,以群艺馆干部为骨干,从文化局直属表演团队中调集部分人员,成立了天津市农村文工团。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全国大部分的群艺馆被砸烂的情况下, 天津群艺馆仍为培养骨干、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作了大量工作,出现了众多文艺宣传队,也涌现出一批业余文艺骨干。 随着“文革”的结束和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天津群众艺术馆的工作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 下放到工厂、农村的同志相继调回,并陆续补充了一批新的人员。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群艺馆取得了辉煌成就: 加强了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不断制定、完善和实施了一系列内部管理条例, 多次调整了部室。 现设党支部、馆长室、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文学部、美术摄影部、 演出活动部、调研部、《海河文化》编辑部、文化产业开发部、办公室、财务科、人事保卫科、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 群艺馆与天津新华职工大学联合开办了“文学创作专业大专层次证书班”,53人获证书, 其中本馆22人。与天津教育学院合办了 “群众文化专业大专层次证书班”,包括本馆8人在内的46人获证书。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都参加了外语、古汉语考试,并全部合格。 馆每年组织职称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干部们的文化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 93-95年被评为市级继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目前群艺馆在编现岗人员共55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有30人, 包括研究馆员2人,副研究馆员13人,馆员10人,助理馆员及以下5人,离退休49人。经费来源系国家差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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