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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西藏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我区自2012年末启动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以来,通过历时四年半的时间,已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区普查统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305处,文物总数260789件(套)。自治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三年,我区将继续加强“文物身份证”建设,掌握全区文物资源现状,积极转化和利用好普查成果。
  记者了解到,作为全国文物资源大区,我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包括1965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的艺术品、文献资料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的1965年后的藏品,以及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等文物。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四年来,我区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共组建79个普查机构,建立了区、市(地)、县(区)和文物收藏单位五级普查领导和组织体系。 组建了以普查员为基础和专家学者参加的431人的专门队伍,同时,全区各级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刘世忠说,四年来,我区整个普查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登录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联网直报,先后开展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调查、文物鉴定、信息采集登录、数据质量审核、珍贵文物审核认定等工作。截至去年底,基本摸清了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保存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建立我区“文物身份证”制度,健全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机制,形成了文物藏品登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为我区深入开展文物档案建设和保护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大多数都处在偏远的高山深谷,交通、电力、通讯条件差,在国家文物局的帮助指导下,全区各级文物普查队员们靠马驮人扛自带干粮,风餐露宿、不畏艰辛,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全力以赴开展普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文物信息采集工作和寺庙文物的建档工作)。四年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1305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14.8万件(套)文物进行了普查, 向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平台登录790家单位、12.8万件(套)包括一级、二级、三级、一般、未定级等可移动文物。初步实现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国有可移动文物调查、认定、登记、管理工作机制。
  刘世忠说,未来三年,我区将继续开展可移动文物登记建档工作,加强文物资源库和“文物身份证”建设,确保文物数据库的完整性。建立包括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西藏博物馆等1305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近百万件文物档案,建立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努力实现从文物大区向文物强区的新跨越。组织全区各级文物部门和单位,按照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方式、技术标准、工作流程,对尚未普查登记的文物进行登记建档,登录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平台,建立“文物身份证”信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区文物数据库系统。
  刘世忠表示,全区文物部门将积极转化和利用普查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综合分析、深度挖掘,最大限度发挥普查资源和成果的作用,为文物保护管理决策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同时,以文物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文化服务业,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


                                    2017-06-15
                                 (新闻来源:中国文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