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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对文保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

 
 

  1月26日, 国家文物局就近期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向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发出通报 ,要求各地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 。 此前的1月22日,国家文物局已向山西、福建、贵州省文物局发出文物安全督查通知。
  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 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1月8日至15日, 国家文物局派出暗访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
  暗访组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 通过暗访发现,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通报指出,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人员脱岗现象和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监管不严,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
  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突出,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器上覆盖可燃物和景观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等隐患比较普遍;有的周边用电、用火的隐患点较多,火灾风险大,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还有个别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木料堆积、木屑清理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缺乏有效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也不能满足消防需要;大部分文物建筑没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一些文物建筑未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器材的存在老化、过期等现象。
  通报表示,国家文物局将对暗访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也将进一步核查暗访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拆除文物的行为。
  通报要求请各地文物局(文化厅),对照上述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国家文物局上报工作情况。
  据了解, 在此次抽查中,发现山西平遥古城、双林寺, 福建泉州天后宫,贵州开阳县马头寨,存在着诸如煤炉烟囱置于古建筑屋檐下,文物建筑内灭火器箱空置,燃香炉置于古建筑屋檐下,古建筑周边住宅、饭店等生产生活中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隐患较大,消防给水设施老化,文物建筑内及周边燃煤、柴草、杂物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装电线、电器现象等各种消防隐患。为此,1月22日国家文物局分别向山西、福建、贵州省文物局发出文物安全督查通知, 要求三省文物局督促当地政府及文物部门, 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文物安全, 于20日内将有关整改工作情况报国家文物局。

                                       2015-01-27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