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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国家文物局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察

 
 

  8月1日,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将集中力量对古城保护中存在的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火灾多发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纠正文物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水平。
  督察工作采用地方自查、各省局抽查、国家文物局督察与遥感监测“四结合” 的工作方法对选定100个属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名城核心区的县域行政单元进行督查。
  督察重点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重点核查文物消失情况;擅自拆除或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违法行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古城文物消防安全状况与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专项督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力求客观掌握真实情况。严禁出现被督察地区虚报、瞒报、知情不报,督察部门重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有责不问的情况。如经查实,国家文物局将公开通报。督察情况,应向属地政府客观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建立台账,逐项督促整改落实;普遍性问题,应深入调查研究, 落实责任,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指导本地区整改工作。
                                        2014-08-06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