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化动态>>文物博览>>
 
     
       
  文博见闻  

童明康带队赴湘督导国务院63号文件落实情况

 

  5月26日至29日,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带领由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旅游局组成的督查组赴湖南实地督导《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贯彻落实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省旅游局负责同志等陪同检查。
童明康一行现场调研了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凤凰县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以及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准备工作,先后检查了铜官窑遗址、岳阳楼、慈氏塔、岳阳教会学校、洞庭南路、洞庭北路、凤凰古城、沈从文故居、田兴恕故居、陈宝箴故居、杨家祠堂、熊希龄故居、万寿宫、芙蓉镇、溪州铜柱、老司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的保护管理和安全情况,并与当地人民政府座谈和反馈了具体意见。
  国务院63号文件出台后,湖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湖南省文物、旅游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认真梳理全省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积极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纠正违法违规现象,前期的贯彻落实和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文物保护与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实地督导中,童明康充分肯定了各地为加强文物保护和旅游管理等所开展的工作和今后的措施。为做好下一步工作,他指出在文物保护与利用过程中, 要坚持文物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要坚持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在注重文物本体保护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周边环境风貌和景观的保护;要进一步加强文物的合理利用,在坚持国有属性不改变和坚持公益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行有益的探索;要严格控制新建复建行为,避免过度商业化,文物复建要尊重历史,要通过考古和历史资料研究掌握充分的依据,建设精品工程。根据实地勘察的情况,督查组对贯彻落实国务院63号文件也提出了具体意见,希望各地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办事,科学编制规划,妥善处理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将文物保护等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保护管理机构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切实抓好抓实各项工作。
  在冒雨考察了老司城遗址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准备工作后,童明康赞扬了前期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照时间节点,抓紧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考古发掘,尽快开展相关保护和展示工作,充分挖掘遗址的内涵,做好相关阐释、解释和复原工作,相关的博物馆建设等要充分论证,科学决策。

                                          2013-06-02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