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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145处不可移动文物上榜
市政府发布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近日, 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我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将145处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至此, 我市已先后将258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市文物保护单位,为深入挖掘城市文化资源,传承历史文脉作出积极努力。
  天津是国务院1986年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并分别于1982年、1991年、1997年公布了三批113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对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拓展文化遗产利用途径、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遗产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四批天津文物保护单位沿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分类方法,将不可移动文物划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六大类型,充分反映了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内涵和外延随着时代的进步在不断更新:一是在保护类型方面,从静态遗产保护向同时重视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工业遗产和农业遗产等动态遗产和活态遗产保护的方向发展, 如津浦路西沽机厂旧址、 崔庄古枣园等;二是在时间尺度方面,从重视古代文物、近代史迹的保护,向同时重视20世纪遗产、当代遗产的保护方向发展,如文化部静海五七干校旧址、天津广播电台战备台旧址等。
  据了解,下一步市文广局将以公布第四批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为契机,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地点的实际情况及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逐步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为文化遗产增设新的保护屏障,使文物保护工作成果更广泛地惠及民众。
                                          2013-02-06
                                      (新闻来源:今晚网-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