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化动态>>文物博览>>
 
     
       
  文博见闻  

农业遗产:逐渐步入保护视野

 

  11月17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更新后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相比2006年公布的名单,新名单中的预备遗产项目增加到了45个。新名单中出现了“农业遗产”,这包括哈尼梯田、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等。
  据本报记者了解,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发起了“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项目,中国农业部和农业科研专家对“农业文化遗产”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界定。不过,有关“农业遗产”保护的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界尚没有形成共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侯卫东认为,对于农业遗产的保护,文物部门和农业部门殊途同归,应加强合作。
  按“文化景观”进行申报
  世界遗产包括“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自然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文化景观”四类。据参与本次《预备名单》评审工作的侯卫东介绍, 哈尼梯田和普洱景迈山古茶园等都是以“文化景观”这一类别进行申报的, 而芒康盐井古盐田、万山汞矿遗址应属于“工业遗产”。
  与前三类遗产相比,文化景观的概念提出较晚,它是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文化景观代表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 文化景观遗产的特征和价值体现为人类的劳动和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 以及最终所形成的特有景观形态,从而成为记载文化演进历程、验证人类劳动价值的重要标识。目前我国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景观遗产有三处:庐山、五台山、杭州西湖。
  “目前对农业遗产还没有非常准确的定义, 它不像古建筑、古遗址, 已经是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一个现成类型。哈尼梯田、普洱景迈山古茶园有农业遗产的价值和意义,但是它们的核心意义在于文化景观。”侯卫东认为,对于哈尼梯田等,定义为文化景观比较准确。以哈尼梯田为例,坡地、水等都来于自然,人在这个基础上把土地开垦成梯田,然后利用水到河谷的流动的过程,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生活和生产的方式,它是人类和自然共同作用的结果。
  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一文中曾提出了“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无论是传统定居点、村庄、产业,还是延续的生活方式和本土文化等,都可能成为乡村类文化景观中不可忽视的要素。”按照他的定义,哈尼梯田等应该属于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
  侯卫东认为,世界遗产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当旧的定义和类型无法准确涵盖某类遗产时,新的遗产类型就诞生了,文化景观遗产就是这样出现的,文化线路、工业遗产也是如此。对于哈尼梯田等遗产,“文化景观”这一类型能够比较准确地代表其内涵,所以还没有专门设定“农业遗产”这一类型。
  农业部门推动农业遗产保护
  今年9月,云南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和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旱作农业系统被批准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项目试点。至此,我国的GIAHS保护试点已达6个,占全球19处保护试点的近三成,数量居各国之首。
  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2年发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保护项目。它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了试点性遴选与保护, 使之成为可持续管理的基础。今年3月,我国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中国自己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认定、申报和评选体系逐渐建立起来。
  GIAHS项目保护的农业文化遗产的定义为: 历史时期创造并延续至今、人与自然协调、包括技术与知识体系在内的农业生产系统。它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中国办公室主任、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闵庆文是中国比较早地呼吁关注农业文化遗产的专家。 他认为,虽然“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与世界文化遗产, 是两个领域、两个学科的不同遗产保护项目,但是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所代表的“农业文化遗产”,如哈尼梯田等,正属于世界遗产中的文化景观遗产。
  闵庆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们仍然具有活态性,仍然发生着变化,具备农业生产的功能。“农业文化遗产一定不要忘记农业,它来源于农业,也要服务于农业生产。”
  闵庆文介绍到,目前农业遗产保护关注的是狭义的农业遗产,农业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包括在内。“农业遗址,如江西万年仙人洞遗址等,已被认定为文物,并得到很好的保护,已经是死的东西了,并不是生产系统中活态的东西。同时,来源于农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属于我们考察的内容。”
  文保和农业部门应加强合作
  与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相比,农业遗产保护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还没有一套严格的办法。粮农组织的试点,也只是将其作为一个项目, 寻找保护的经验。 现在国家对农业遗产的保护是没有资金支持的, GIAHS项目每年给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普、宣传、调研的费用,对遗产地本身并无投入。地方政府也很少能意识到保护的重要性。
  闵庆文认为,农业文化遗产面临比较尴尬的一个境地。文物部门主要是保护文物,给文保单位资金;而农业部门注重的是生产,也不会给予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多少资金。
  侯卫东认为,农业遗产确实不像古建筑、古遗址那样属于文物,农田本身并不是遗产,而是一种正在被农民使用的生产资源,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和村民。他认为,两个部门必须各显其能。“假如哈尼梯田申遗成功了,并不是说梯田就直接交给文物部门管理,文物部门负责的是制定保护规则,提出保护建议。而遗产还是要由生产部门管理。”
  侯卫东认为,农业遗产的保护可以借鉴京杭大运河的模式,建立几个部门的协调委员会。“农业遗产下一步的保护,也可以成立类似的机构,农业部、建设部、文化部组织起来,协调各方的农业遗产的管理。”但他也认为,现在农业遗产保护没有十分急迫的需求,各部门可能没有动力。
  华南农业大学原校长骆世明认为,中国的文化是全世界唯一没有断裂过的,中国的农业也是世界唯一没有中断的农业传承,中国的农业遗产独具一格。同时,中国的农业遗产保护工作在当前也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如何把这类独特的遗产保护好,值得各部门仔细研究。
                                         2012-12-06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