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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国家文物局:十二五要实施20项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核心提示:国家文物局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强化政府在城市化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日前,“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的新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城市建设、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一直是引人关注的话题,怎样保护好那些在城市改造大潮中正逐步消亡的文物?如何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日前,中国青年网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文物局负责人。
  2011年12月29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普查成果和基础数据显示,全国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总量为766722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中,新发现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6001处,复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30721处,新发现登记占登记总量的69.91%。同时大量的没有任何定级、只是被区县登记公布的约有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看,普查登记的文物总量增幅已经大大高于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投入、设施设备改善的增幅。仅数量庞大、分布范围广的区县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就已经使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常常顾此失彼。以“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为例,文保人士两年多的奔走呼吁,还是没能让它逃脱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拆除的恶运,而那些大量的还处在等待身份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命运更让人堪忧。这些大幅增加的文化遗产如何加强管理,妥善保护,科学研究,合理利用, 对于极度缺乏的专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如何破解资金短缺瓶颈等都提出了很高要求。
  目前,我们面临的现状是:很多地方政府在管理上“重利用,轻保护”,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意识不清,责任不明,建设与保护发生矛盾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因为资金有限,很多地方政府只好选择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城市的开发和建设上,对于文化遗产的投入必然就少得多,使得大量的不可移动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很多房屋破败不堪,摇摇欲坠,有些甚至片瓦无寻。现存的近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 其中保存状况较差的占17.77%,保存状况差的占8.43%。改善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与环境刻不容缓,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来看,反映出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重大挑战。
  保护难,难在什么地方?
  城市是文化的产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发展的标志和宝贵遗产。现在,经济越来越发达,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城市改造的步伐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我们正在逐渐失去那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富有传统民族特色的老城。“千城一面”现象日趋严重,越发凸显城市文化特色危机。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至今,我国被真正保护下来的历史文化名城就只有两个--平遥和丽江。一些城市在“旧城改造”的口号下,实施“推平头”式拆迁,大量文化遗产被一拆了之,使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小城镇盲目模仿大中城市;一些地方旅游业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使一些历史文化遗产面临游客超载、错位开发的窘境,“人满为患”使文化遗产不堪重负。
  对于在城市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国家文物局负责人表示,将总结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和作法,促进我国保护文化遗产政策和措施的完善。一是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强化政府在城市化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二是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优势,激发公众对城市的自豪感、归属感, 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三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实施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在城市规划中树立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将保护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之中;实施区域整体协调发展战略,缓解在城市性质、规模、布局方面过于集中的压力;实施“保护旧城,建设新区”;贯彻旧城“微循环”整治方针,尊重城市原有路网格局,注重保持和发扬城市特色。

                                           2012-02-05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