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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滨海新区出台政策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

 

  为了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滨海新区博物馆建设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文物局等七部局《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号)精神,结合滨海新区实际。 日前,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海新区民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局、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和滨海新区地方税务局共同就促进滨海新区民办博物馆发展联合出台了《滨海新区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民办博物馆是国有博物馆的有力补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博物馆,对地方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提高区域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地域文化影响力。鼓励发展民办博物馆,既是政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企业发展文化经济的重要载体,更是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形式。
  《意见》明确将民办博物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支持、鼓励和引导民办博物馆科学发展。各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对民办博物馆在创办、开放、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及时帮助解决,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意见》从六个方面支持民办博物馆建设、运营和发展:一是建立、完善民办博物馆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 二是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5年滨海新区力争建成100家民办博物馆,为实现滨海新区“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的“博物馆之城”的目标奠定基础。三是给予民办博物馆建设用地支持,明确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博物馆的建设用地,经区政府批准,可划拨方式供地。四是对新建民办博物馆,经发改、财政、文化等部门审核,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对于租房新办的博物馆,也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房租和装修补助。对新建民办红色博物馆的新区加倍予以补助。 五是给予民办博物馆日常运营经费和文化交流活动补助。 六是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向民办博物馆提供捐赠。
  此外,《意见》还从市政配套、税收优惠、舆论引导等多方面给予民办博物馆发展以支持和鼓励。

                                   2011-12-06
                       (新闻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信息员:王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