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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长签名做见证 当地县衙加盖大印
百年前休书现身武汉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 “一纸休书”听得多,但看到过实物的人却不多。近日,武汉收藏爱好者姜小平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清朝光绪年间的休书。
  记者看到,这张休书为大清光绪十四年(即公元1888年)三月十三日立存。它长60厘米,宽25厘米,主体为红底黑字,该书右方2个大黑圆圈中写有“休书”二字,正文则是用隽秀的楷体黑字书写。
  休书的内容为:“文门江氏原籍河南省博爱县朱村二甲人,光绪十年因遭天祸自(只)身逃难来到山西,举目无亲,经邻说合嫁入文门。圆房之后只生一女。去年七月十七日偶遇原籍老乡得知老家父母病重非要回家省亲,岂料回来之后一改昔日面目,整天走东窜西招惹闲言非语,近日又把家中财物盗出不知送往何处,为此特书休书,自即日起逐出文门,日后任其自便,文门上下均不讯问,立字存照。立休书人:文天才,族长:文启明”,同时加盖有当时县衙的大红印章。
  姜小平说,从休书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女方因父母病重非要回家省亲而引起婆婆和丈夫不满,回来后便被冠以“走东窜西招惹闲言非语”等之名,被丈夫一纸休书给休了。“丈夫无须任何法律手续,只要写一纸休书,责令妻子离开夫家,他们的夫妻关系就算解除了。”湖北民俗专家李继尧说,“休书”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产物,源于旧社会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制度。
  湖北省收藏家协会会长桂祥盛认为,从这一纸休书可窥见古时的离婚制度,从而印证封建社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不平等地位。这也是收藏休书的意义所在,至于它具有多大的文物价值尚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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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用于休妻的“七出”(七个条件)规定,最早形成于汉代。七出是: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妒忌,七是有恶疾。 男子七出的特权,不仅自私,也极不人道。 特别是其中的“无子”和“有恶疾”两条,丝毫无关妇女的品质问题,反映出人道主义在旧时的普遍缺失。

                                        2010-01-04
                                      (新闻来源: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