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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雍委员建议: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昨天,出席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陈雍建议,本市应尽快建立健全以地方立法和政府财政投入为支撑,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载体和展示平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更好地保护、抢救、传承和利用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陈雍说,本市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已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0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7人。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在制订中, 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相继出台了地方保护条例,山东等省市正在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本市也应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尽快制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原则和方针,保护对象内容和认定,申报和批准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应适当增加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尝试建立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为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人才建设等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支持。另外,还应尽快着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展示平台和保护基地,建议利用本市文物保护单位李纯祠堂作为博物馆馆址。

                                      2009-01-14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网——天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