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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五批68幢历史风貌建筑通过专家确认
 
 

  12月10日,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的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本市成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消防专业组,聘请公安部消防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消防协会专家,主要负责审议历史风貌建筑及历史风貌建筑区消防方案,研究历史风貌建筑及历史风貌建筑区消防技术措施,专业组的成立将为今后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开发、安全使用献计献策。同时,会上专家们还评审确认了包括原中国实业银行、梁炎卿旧宅等在内的本市第五批68幢历史风貌建筑名单,评审结果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天津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风格迥异的历史风貌建筑,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自《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共有672幢历史风貌建筑和6个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经市政府批准确认并纳入了保护范围,它们全部为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这些建筑嵌挂统一的标示牌并实行依法管理和保护。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08年,本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在依法行政、历史风貌建筑整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腾迁等各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依法开展了历史风貌建筑确认、 腾迁许可、 整修和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确认了6个历史风貌建筑区,为我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增添了新的内容。二是开展迎奥运全市历史风貌建筑整修, 依据“修旧如故”的原则,使包括原大清邮政津局、百福大楼在内的多幢历史风貌建筑恢复历史原貌。三是加强五大道风貌区综合治理,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 沿街房屋整修、 广告牌匾治理、提升新建绿地等工作。四是开展历史风貌建筑腾迁整修和利用。几年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已对80幢,7.32万平方米的历史风貌建筑开展了腾迁整理。今年,又积极探索腾迁整理后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城市经济文化旅游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新途径,从而改变将历史建筑整理、整修、使用维修全部依靠国家投入资金的单一模式,为历史风貌建筑的有效保护提供了新的经验。
  据悉,2009年本市还将陆续确认新的历史风貌建筑, 继续完善672幢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图则》,在已完成的测绘资料、历史档案的基础上,为每幢建筑量身定做保护、整修、利用的标准和方案;根据城市规划要求, 对6个历史风貌建筑区逐个编制区域保护利用规划;全面推进五大道、解放北路、中心公园等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整修和利用,重点做好五大道“聚客锚地”工程,推出一批“看得见,进得去,有故事”的历史建筑旅游景点;建立健全开放型的管理模式,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与互动,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志愿者荐言献策平台”,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完善市、区两级保护责任体制和执法体系,健全政府、单位、公众三位一体的保护责任机制,实现历史风貌建筑和区域环境的保护全方位、无盲点。

                                       2008-12-11
                                     (新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