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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耶贝丘遗址保护范围划定 核心区内只许种水稻
 
 

  当选“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的高明古耶贝丘遗址,目前已被确定为佛山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昨日,高明区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出通告,正式对古耶贝丘遗址划定具体保护范围,并制定了多项措施,对该遗址实行长期有效的法律保护。
  据通告介绍,高明区划定的古耶贝丘遗址核心保护区面积为71271.4平方米(合106.9亩)。具体界线为:东至洛麻地(广明高速出口)、西至圣塘岗东侧山脚,北至广明高速公路、南至下社禾娘田。核心保护区外缘起向外50米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此次划定的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都受到法律保护。
  在遗址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高明区严格要求:只允许耕作水稻,禁止耕作水稻以外的任何农作物,包括种植花卉、果木、蔬菜以及其他经济作物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沟挖渠、修筑架桥、开挖鱼塘、打井挖池、建房办厂,损坏遗址地面和土壤结构;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放污水垃圾、伐木割草、挖沙取土和大量抽取地下水,破坏遗址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
  此外,高明区还规定,在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建建(构)筑物,新建的建(构)筑物必须经区规划和文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严格控制建筑规模和建筑高度。该区表示,凡发现有通告规定的破坏行为的,有关部门都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或相关责任单位。

                                           2008-11-05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