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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拱北海关查获走私晚清建筑文物案
     
 

  近日,拱北海关辖区中山海关在小榄港码头的一个集装箱内查获5件木制的建筑构件,为晚清时期文物, 属国家禁止出境物品。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介绍,5月27日,在小榄港码头, 一个集装箱被吊机缓缓吊至小榄港海关查验台边,准备接受海关查验。集装箱内是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铁艺家具, 包括吊灯、椅子等。 经查验, 发现没有申报的木制家具有250余件之多,其中5件条状木雕制品吸引了海关人员的注意。 同其他能够明显看出用途的家具不同,它既不是一件独立的家具,又不是货柜内其他家具的组件,虽然看上去陈旧斑驳, 但雕工精细,人物花鸟栩栩如生。经文物专家鉴定,这5件木雕制品分别是双龙戏珠、缠枝花卉、渔樵人物、花鸟等建筑构件,为晚清时期文物,主要作为当时门、窗、房梁等装饰用途,属国家禁止出境物品。
  海关有关人员告诉记者, 这5件构件国内价值在人民币15000元至17000元之间, 因为是晚清时期的文物,价值并不高, 但由于现在中国古典家具、建筑在国外十分流行, 市场需求十分旺盛,国内外差价较大,不法分子伺机走私趋势上升。

                                         2008-06-14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