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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福州:出台法规保护水下文物
     
 

  福建福州市将出台中国首部水下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对辖区海域水下文物遗址开展考古调查、注册、确认和鉴定,申报并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或水下文物保护区。
  将要出台的福州市水下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还规定:在福州长乐、连江 、平潭等水下文物较密集海域规范 ,限制潜水、挖掘打捞、钻探、爆破等;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水下文物遗址,应报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打捞出的文物,应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文物部门与公安边防海警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2007-07-28
                                   (新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