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19日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该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设立博物馆。该办法设立多项条款鼓励全民参与文物保护。其中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事业,捐赠的款物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设立博物馆,应当接受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2007-07-24 (新闻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