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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第七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启动
     
    为促进全国博物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升博物馆的展示宣传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博物馆文化产品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国家文物局将于明年5月组织开展第7届(2005—2006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 ,日前,国家文物局已向各省、自治区 、 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和各直属博物馆以及其他行业博物馆发出《通知》,正式启动评选活动。
  全国各级各类各种所有制博物馆举办的陈列展览,都在参评范围内。
  《通知》对参评陈列展览的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在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展出的;由博物馆运用本馆藏品或借用展品自行策划,并组织内容和形式设计的;多家博物馆联合策划,共同组织内容和形式设计的;经全面修改、调整后重新开放的,并在《中国文物报》等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做过介绍的基本陈列。
  基本陈列应开放至明年12月31日以后,临时展览展出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引进其他单位设计、制作的展览,交流、巡回展览,以及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展出的展览,不在参评之列。
  《通知》要求参评的陈列展览,选题应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紧扣时代脉搏,并具独创性、原创性;内容和展品组织体现最新研究成果,并将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有机结合;形式设计有新的探索或突破 , 并与内容设计和谐统一;制作精良,工艺精细,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得当,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展厅内具有达标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以及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和环境;对外宣传及时、广泛、有效,相关文化产品得到广泛认同和传播;讲解咨询、公众服务周到细致;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大型博物馆的基本陈列参观人数不低于20万人/年; 近3年内项目单位未发生文物被盗、损毁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7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 将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发布的 《 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办法》执行。结合博物馆“三贴近”实践的要求,增强评选的社会参与度,在初评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入围的陈列展览,并向终评会提交相关报告,以备专家终评会参考。
  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
  评选活动设精品奖和单项奖各10个,单项奖分别是:最佳创意奖;最佳内容设计奖;最佳形式设计奖;最佳制作奖;最佳新技术、新材料运用奖;最佳安全奖;最佳宣传推广奖;最佳服务奖;最受观众欢迎奖;最佳综合效益奖。
  每个参评博物馆限报一个展览,可以单独申报精品奖或者单项奖。申报精品奖项者可同时申报单项奖(项数不限)。
  参评项目单位应按照“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的公章。
  各地方博物馆(含文物系统外的博物馆)参评的陈列展览项目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名额不得超过5个。
  国家文物局直属博物馆及在京其他中央部委、军队所属博物馆参评陈列展览项目可直接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为了更大限度地展示参评的陈列展览,方便社会各界人士随时浏览,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在中国文物信息网上开辟“ 第7届(2005—2006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专栏,在网上展示申报的陈列展览项目。 因此,请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提交该陈列展览的影像文件(包括PPT文件和视频文件)2份,一份用于现场演示,一份用于网上展示(用于网上展示的图像的格式为gif,每张大小应在80k以下;用于网上展示的视频文件大小在10M以下,格式为rm)。
  参评名单及参评材料的报送时间:2007年1月1日—2月底。(金桂成)
  评选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 中国文物报社总编室
  联系人:李让 李文昌
  邮编:100007
  电话:(010)84079707 84079511
  传真:(010)84079560
                                          2006-11-23
                                       (新闻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