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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见闻  
                  和平区召开第四次文物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2006年10月23日和平区在利顺德饭店召开了全区第四次文物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和平区委副书记王行安,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路艳青,区政府副区长庞学光 ,市文物管理处处长陈雍以及和平区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 ,全区各街主管领导,各文物建筑使用单位,全区各文保小组组长等共计200余人。
  会议总结了和平区“十五”期间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并对十五期间在文物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市外事办公室等十二家先进单位和李惠东等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这次会议增强了和平区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文物意识,提高了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会对和平区的文物保护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和平区的文物工作水平。
  和平区文物建筑资源丰富,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市级文保单位52处,区级文保单位64处 ,尚未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35处 ,均占全市的将近一半。近年来,和平区在严格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不断加强文保工作的同时,大力挖掘近代人文旅游资源,相继在重要名人旧居和风貌建筑前镶挂了120余块文物建筑说明牌 ,开辟了五大道风貌建筑博览游,法式建筑风情游等依托近代文物建筑开发的旅游特色线路,利用中共天津历史纪念馆、中共北方局旧居开辟了红色旅游专线,成为“近代中国看天津”都市观光游的重点 ,使全区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跃上了一个新水平 。经过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评选,我区2004年获得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区荣誉称号。
                                           2006-10-24
                                      (新闻来源: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