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第二章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第四节 县机构
...回目录
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5个县,原属河北省管辖。1973年经国务院批准将5县划归天津市管辖。 5县在划归天津时,都设有文教局,管理文化工作。1980年,5县县政府均建立文化科。1981年3月文化科扩建为文化局,文化局设有办公室、人事科(或人保科)、业务科(有的分设影剧科、社会文化科)、新闻出版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科等职能机构,实施对当地文化事业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