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第一章 市级文化行政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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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文化行政管理机构,从天津解放前夕军管会设立文艺处 ,1950年建立文化事业管理局,后改称“文化局” ;“文化大革命”期间改为“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到1978年恢复“天津市文化局”的机构和名称。40多年间,其建制与名称虽经多次调整和更改,其领导成员和职能机构也不断变化和增减,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不正常情况外,基本适应了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49年1月—1966年5月)
  (一)军管会文教部文艺处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在接管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统管全市的军事 、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在文化事业方面,军管会文教部所设文艺处负责接管旧有的文化事业单位和开展新文艺宣传工作。
  文艺处设秘书室、音乐科、电影戏剧科、旧剧科、美术科和群众文艺工作组。
  1948年12月—1950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管会文教部文艺处领导成员名录 (表13-1)
  (二)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
  经天津市军管会决定,自1950年3月1日起,在军管会文艺处的基础上建立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归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
  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设置的职能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戏曲改进科(后改称艺术科) 、电影科 、美术科(不久将美术科改为社会文化科,其职能是管理美术、文物和群众文化)、出版科(1952年5月增设,其职能是管理图书出版、发行)。
  1950年3月—1952年9月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领导成员名录 (表13-2)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天津市文化事业管理局自1952年9月起改称“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 。职能机构设办公室、人事室、艺术科、电影科、社会文化科、出版科、财务科、保卫科。
  1952年9月—1955年4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领导成员名录 (表13-3)
  (四)天津市文化局
  根据天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化事业管理局自1955年4月起改称“天津市文化局” 。职能机构设办公室 、人事室、艺术科、电影科、社会文化科、出版科、财务科、保卫科。1956年建立对外文化科 。1958年将科改称处 ,即有:办公室、人事处、艺术处、电影处(与市电影公司合署办公)、社会文化处、出版处、对外文化联络处、群众文化处(与市群众艺术馆合署办公)、财务处、保卫处。
  1955年4月—1963年9月天津市文化局领导成员名录 (表13-4)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5月—1976年10月)
  (一)天津市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天津市文化局经历了“夺权”、“大联合”和由进驻的军宣队 、工宣队等组成领导班子的阶段。1968年9月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文化局,建立“天津市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并重新任命了领导班子。
  原文化局的处室机构全部撤销。革委会设:办事组、政工组、文化组、艺术组、创评室、革命大批判组(《文化革命报》编辑部)和毛泽东著作出版办公室。
  1968年9月—1970年12月天津市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录 (表13-5)
  (二)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
  经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1970年12月起天津市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改称“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所设职能机构不变。
  1970年12月—1973年6月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录 (表13-6)
  经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1973年7月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所设职能机构不变。
  1973年7月—1976年10月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录 (表13-7)
  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一)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文化大革命”结束。天津市革命委员会的职权依旧。天津市文化局革委会的领导成员略有调整,所设职能机构未变。
  1976年10月—1978年6月天津市文化局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录 (表13-8)
  (二)天津市文化局
  1978年6月,经中共天津市委和市革命委员会决定,自1978年6月恢复“天津市文化局”机构和名称。
  天津市文化局设办公室、人事处、艺术处、文化处、电影处、群众文化处、出版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此后,根据形势发展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增减或裁并。
  1979年3月9日,中共天津市委决定成立天津市出版局,将文化局所属天津人民出版社、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天津新华书店、印刷物资站和第一印刷厂、红旗印刷厂、美术出版社印刷厂等划归出版局领导。文化局原设的出版处撤销。
  进入80年代,文化事业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市文化局的职能机构有所增设或调整:
  1982年在原计划财务处的基建组的基础上成立基建办公室。
  1983年11月将文化处与电影处合并为文化电影处。
  1984年设立文物处、调研室(1986年撤销)。
  1985年上半年建立科技生产办公室。
  1987年3月建立史志办公室。
  1988年9月建立对外文化交流事业处(对外称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1989年10月建立监察室。
  1991年3月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处。
  1992年6月增设演出办公室(亦称教育科技处)。
  1995年建立政策研究室(不久撤销)。
  1978年6月—2000年12月天津市文化局领导成员名录 (表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