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对外交往与交流
 
  第四章 对外交流管理
 
 
                      第二节 管理机构 ...回目录 
  天津解放初期,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侨事务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由市人民政府外事委员会和市政府交际处下设的国际办公室管理。有关文化艺术活动,由市文化局、市文联负责安排实施。当时,涉外工作(包括文化)专设的民间组织是1949年10月成立的中苏友好协会天津分会和同时成立的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天津分会(两会合署办公)。
  1954年5月成立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天津分会(对内称“天津市文化局对外文化联络处”) ,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会长由时任中共天津市委文教部部长的梁寒冰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先后为时任中共天津市委文教部副部长的王金鼎及先后任天津市文化局局长、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方纪担任。魏霆任处长,陈健、顾孟琴先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先后设在烟台道市文化局内和曲阜道市群众艺术馆内。
  1958年8月以后,天津市改属河北省省辖市,河北省副省长张承先 、中共天津市委书记王亢之分别任河北省中苏友好协会会长、天津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方纪、马新分别任河北省中苏友好协会、天津市中苏友好协会秘书长。
  1962年9月,天津市中苏友好协会与天津市对外文化协会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友好协会天津市分会 ,与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天津分会合署办公,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由市革命委员会外事组负责。
  1979年成立天津市对外文化友好协会(隶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王恩惠任会长,马龙任秘书长。
  1984年9月,天津市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从天津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分出,实行独立建制 ,李岚清副市长兼任会长,王屏、徐畹华、牟敏、耿建华为副会长,郭敏任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志远任副秘书长兼联络处处长。
  1988年,经文化部批准成立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 ,对内称“天津市文化局对外文化交流事业处” ,一套班子,两个名称。刘幼铮任处长,刘锁成为副处长。自此,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纳入专业管理。至1995年,刘锁成任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