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音 像
 
  第一章 音像事业机构
 
 
                      第一节 录制、出版机构 ...回目录 
  天津市文化系统的音像事业,从只搞资料录制和保存到出版发行多种音像制品,经历了首创和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亦即在机构设置上从始建声像资料室发展到建立音像出版社的过程,其间历时4年。
  一、天津市文化局声像资料室
  该室成立于1984年7月。地址在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2号,市文化局机关院内。
  (一)人员配备:党支部书记齐鸿驰,主任刘树明,副主任陆恒翔。摄像(兼美工、资料保管)3人;录像剪辑(兼设备保管维修)2人;录音1人;会计出纳各1人。设备设施有:摄像机、录像编辑机、录音机、字幕机,以及自行设计组装的三讯道舞台演出实况录像车等。
  (二)工作任务:搜集、保存天津市文化系统老艺术家、各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的代表性剧(节)目和文化系统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以及国内外艺术表演团体来津演出的优秀剧(节)目的声像资料;为各级领导和文化艺术单位研究、参考有关天津市的文化艺术所需的声像资料提供服务。
  (三)工作概况:
  1.录制了天津市一批老艺术家演出的剧(节)目,为研究、借鉴老一辈艺术家的精湛技艺保存了声音、形象资料。
  2.为中央电视台、天津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提供了大量电视新闻、电视专题报道,以及戏剧、曲艺、歌舞等文艺节目 。以此宣传了天津文化艺术战线在改革开放初期涌现出的新人新事和新气象。
  3.为文化系统培养了第一批音像节目录制专业技术人才。
  声像资料室存在到文化系统音像出版社成立之时。
  二、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
  该出版社成立于1988年6月,地址在天津市和平区四川路2号,市文化局机关院内。
  (一)管理体制:音像出版社隶属天津市文化局,为经营服务型的文化事业单位,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利润,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定额、专项补贴。出版发行业务归口天津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版权事务归口天津市版权局管理。
  (二)工作任务:承担原天津市文化局声像资料室的音像节目、音像资料的搜集、录制、保存,为文化系统各单位提供学习、研究资料;组织录制或购买国内外优秀音像节目版权,编辑出版、复录、发行音像制品。
  (三)人员配备:总编谢国祥(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部长、天津市文化局局长兼任),副总编高长德(天津市文化局副局长兼任),党支部书记齐鸿驰,社长刘树明,副社长陆恒翔。职能机构设有办公室、编辑部、发行部、经营部。编制20人。
  (四)设备和设施:在接收原文化局声像资料室全部设备设施的基础上,自筹资金、自行设计装修了录音棚、录像带复录机房、音像制品检验包装车间及原材料库和成品库。购置了多轨录音机、调音台、电子合成器、数字摄像机、编辑机、电脑三维绘图系统和录像带复录生产线等生产设备,以及运输车辆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形成了从音像节目录制、译制配音、剪辑合成、录像带复录生产到音像制品包装、储运、发行销售的完整体系。
  (五)工作概况:
  1.录制、引进、出版发行一批国内外优秀音像制品 。其中,《曲坛荟萃》系列录音节目曾在全国性音像制品评选活动中获奖,成为深受广大曲艺爱好者喜爱的“名牌”产品。
  2.建立了遍布全国各地(西藏、台湾除外)的音像制品发行销售网络 ,并与国内外一些音像节目制作、出版、播出、发行销售单位和版权贸易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开展音像制品的编辑出版和发行销售打下了基础。
  随着事业的发展和经营收入的逐年增加,1994年停止财政补贴。到1995年底,实现年利润100余万元。7年多的时间,年利润增长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