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群众文化
 
  第三章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第六节 街道、乡镇文化站 ...回目录 
  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赋予街道、乡镇文化站的任务和职责,以及对文化站在基础建设上应具备的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等条件提出的明确要求,说明街乡文化站既是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领导下的群众文化工作机构,也是街乡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场所。
     图9-32 西青区西营门乡兴业里村文化室
  1987年初,市文化局发出的《关于开展街、乡文化站达标创优活动和评选文化站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规定文化站“达标”条件的“四落实”是:
  一、阵地落实。 文化站要有单独活动的阵地, 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设有三室一厅(阅览室、科技讲座室、游艺室、展览厅)。集镇文化中心除以上设施外,还应有600座位的小型剧场和灯光球场。
  二、人员落实。文化站专职干部配备2至3人,要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艺术修养,保持专职专责相对隐定。
  三、经费落实。 国拨经费保证用于文化站,自筹经费保证正常活动,以及“以文补文”收入用于发展文化事业。
  四、活动落实。阵地活动要丰富多彩,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主要活动项目要保持在15项以上,活动内容健康有益,形式生动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
      图9-33 武清县石各庄乡文化活动中心
  到1994年,已经建立的339个文化站, 都有固定的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有经费来源,并能经常开展多项文化活动,成为街道、乡镇基层群众进行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阵地。
  天津的街乡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繁多。由于文化习俗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不同街道、不同乡镇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多少不一,选项也有差异,而“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则是共同特点。据1994年调查、归纳,全市街乡基层较普遍开展的文化活动项目分别有:戏剧表演、曲艺演唱、歌曲演唱、花会表演、杂技表演、吹歌表演、武术表演、歌舞表演、健美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交谊舞会、观看电影、观看电视、观看录像、电子游戏、球类比赛、棋牌游艺、书法绘画、书画展览、读书看报、文物保护、文学创作、手工制作、科技讲座、剪纸、集邮、摄影等。
    图9-34 西青区第六埠村文化站
  在街、乡文化站的组织、指导下, 一部分城镇居民委员会建立了文化室, 有将近一百个农村集镇建立了文化中心,1000余个行政村建立了俱乐部或文化室,均设有小型文娱活动场所。有的还附有小型图书馆,供农民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