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19世纪末出现电影放映活动、20世纪初有了电影放映场所之后,当时的地方政府疏于对影业的管理,任其自由经营和发展。进入民国时期,政府开始管理电影业。到20世纪30—40年代,旧政府当局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和封建道德理念,以及经济压榨的需要,对电影业制定了不少检查和限制的规定,使电影业的经营者承受着沉重的负担。
天津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电影事业,把电影作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的主要艺术形式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宣传教育的有力工具,致力加强对电影事业的管理。天津市的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电影经营管理部门,均按照党的文艺方针和电影工作政策,实施对电影事业的管理,促进这项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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