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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清末以来,曲艺的传承,一是外地来津的曲艺名家收徒传艺;二是天津本地以课徒为业的曲艺教师收徒传艺;三是曲艺班社和个体艺人以带徒的方式培养后继人才。这些由徒弟投门拜师、师傅口传心授的传统育人方法,既是培养人才的手段,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需要。在旧社会、没有师传的人,很难从事曲艺表演。即使是撂地卖艺,也要有师传,否则将会受到同行的干预和排斥。
辛亥革命(1911)以后,曾出现过社会办班传艺的事例,如1913年天津市社会教育处聘请陈凤鸣、李俊山等人举办西城板演唱训练班。但这种办班传艺的情况,在天津解放前是罕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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