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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5处文物史迹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华网天津频道记者从天津市文物主管部门获悉,日前国务院发出的《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中,核准公布天津市7处不可移动文物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建国以来,天津市共有15处文物史迹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早在距今一万多年前,天津已有人类生活。金、元时期兴起的河海漕运促进了商贸的繁荣,天津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清以来,天津进入了发展的高峰,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港口贸易城市和水陆交通枢纽。近代的天津,在饱受战争的蹂躏,抵御外辱的同时,亦接受了西方近代文明的濡染。历史的沧桑为天津留下丰厚的文化遗产,建国后,我国已相继将天津的8处文物史迹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次新公布的本市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位于河东区大直沽的天妃宫遗址,位于西青区杨柳青镇的石家大院,位于蓟县盘山的千像寺造像,位于和平区承德道的法国公议局旧址,位于和平区赤峰道的盐业银行旧址,位于河北区民族路44号的梁启超旧居,流经静海县、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的京杭大运河。此前公布的天津市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独乐寺,天津广东会馆,义和团吕祖堂坛口遗址,大沽口炮台,望海楼教堂,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南开学校旧址,天津劝业场大楼。         
                                      2006-06-15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