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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
书法篆刻和摄影作品三大展览面向全国征稿

 
 

  日前,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官网获悉,“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即日起开始面向全国征稿。
  为推动我国美术事业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国美术、书法篆刻和摄影创作优秀成果,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艺术精品,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19年5月在上海举办 “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三大艺术展览。
  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 “二为”方向和 “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出更多优秀作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展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承办,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等协办,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三个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
  据悉,“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 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 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等画种, 作品总量约600件(组)。“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包括书法、篆刻两类作品,作品总量约300件。展览要求每地区(系统、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20件, 艺术家作品需为近3年来创作的作品, 个人限申报一件作品。“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计划展出摄影作品约300幅(组)。参展艺术家可以单幅作品参展,也可以一组图片故事参展,每组6至10幅作品,亦需为近3年来创作的作品,每位艺术家参展作品不超过两幅(组)。
  据了解,三个展览还将特别关注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相关的优秀作品。申报者可登录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要求。展览将于2019年5月15日至8月14日在上海中华艺术宫举办。

 
 


                               2018.11.19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