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文物局联合市公安局,邀请市文物管理中心文物鉴定专家,赴蓟州区调研督导打击文物犯罪案件情况,实地了解田野石刻盗窃、古墓葬盗掘等两起案件基本情况,对涉案文物进行文物司法鉴定,并就涉案文物现场保护、第一时间勘察鉴定、采集被盗掘文物标本证据等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交流研讨。
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文物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积极与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市公安局刑侦局沟通联系,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制定了《天津市文物局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局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保卫处、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负责同志和各区文物主管部门、局属文博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排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单位发生的文物犯罪案件信息和线索,先后两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络协调工作会议,通报案情,研究解决方案,深入推进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督促文物单位继续增强文物安全监管力量和巡查看护能力,积极应用文物安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水平,促进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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