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获悉,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日前启动文化行业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工作。
据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度文化部将重点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文化部将不再重复推荐。
据悉, 根据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科技奖提名者为政府部门、 有关组织机构和专家。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将不限制政府部门提名项目数量, 但全国授奖项目将严格控制在300项以内。为提高提名项目水平,此次文化部在组织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参评项目过程中,实行限额提名。各单位每个奖种可提名1项, 依托单位为文化部直属单位的文化部重点实验室与依托单位共用一个提名限额。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提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参评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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