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数字文化馆建设工作安排,结合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情况, 2017年4月12日,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暨数字文化馆建设专题研讨会。发展中心副主任罗云川、研发推广部有关同志、评审专家组、中国文化馆协会数字文化委员会部分代表以及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等9家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共计35人参加了会议。
发展中心举办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
为加快推进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工作,从2015年开始,发展中心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指导下,推动“数字文化馆试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总盘子。 2016年, 发展中心通过地方申报、发展中心审核、专家评审、文化部审批、公示、财政部立项等程序,将15家副省级以上文化馆纳入为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单位,并于2016年11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对各单位试点实施方案组织了专家评审。本次评审会是针对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的第二次专题评审, 重点就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江苏省文化馆、福建省艺术馆、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河南省文化馆、武汉市群众艺术馆、湖南省文化馆、成都市文化馆和云南省文化馆依据专家意见调整完善后的方案做进一步把关、指导。
发展中心举办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
在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评审环节,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等9家文化馆逐一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汇报。专家组听取汇报并审阅材料后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导。专家组一致认为,各单位本次提交的实施方案整体水平较高、进步明显,表明马鞍山评审会后,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试点工作,较好地对方案进行了完善。最后,罗云川副主任作总结发言,在对各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肯定的同时,提出有关要求:一是各试点单位应紧紧围绕“统一标准、供需对接、突出特色、提升服务”开展建设工作。二是强调文化馆在开展数字化建设工作中应承担主体职责。三是重申数字文化馆建设过程中的工作纪律。四是对各试点单位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应加快步伐、尽快开展服务。
发展中心举办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
本着从严要求原则,专家组最终同意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江苏省文化馆、福建省艺术馆、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河南省文化馆、湖南省文化馆和成都市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可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下午,发展中心组织召开了数字文化馆建设指南(2017年试行)研讨会。会上,发展中心陈移兵处长就《数字文化馆建设工作指南(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向全体与会代表进行介绍,马鞍山文化馆陈学明馆长进行了补充说明。由评审专家组和中国文化馆协会数字文化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的专家组以及各省文化馆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代表们普遍认为发展中心牵头拟订的工作指南任务明晰、聚焦核心要点,可以对全国数字文化馆建设发挥有效地指导作用。希望发展中心能够尽快将《指南》出台,指导各地建设。下一步,发展中心会将代表们的意见汇总整理,调整完善后,将于本月以网上公示形式再次征求意见。
发展中心举办第二批数字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评审会
此外,结合中国文化馆协会数字文化委员会诸多委员齐聚苏州之际,发展中心协调协会数字文化委员套开工作会,就《2017年文化馆数字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向各委员和专家征求了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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