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全市文化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召开。2017年全市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将紧密围绕大局, 着力八个方面,助力海河号破浪远航,让天津文化高原更广袤,文化高峰更突出。
2016年,在市委、 市政府的领导下, 全市文化广播影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显著加强,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并产生广泛影响。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 “高峰”取得新进展;公共文化精准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文化产业突出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广播影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舆论引导能力和安全播出水平持续加强;文化遗产突出保护利用、传承发展迈出新步伐;对外文化交流跃上新台阶。
2017年全市文化影视工作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配合重大国家战略,着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以“文化惠及人民”为主题,组织开展 “喜迎十九大文化月”“颂歌献给党, 唱响中国梦”系列活动, 积极营造喜迎十九大的浓厚氛围。对十九大献礼剧目《换了人间》、重大题材剧目《寻找邓颖超》等提供全程指导服务,牵头编排京津冀民乐名曲专场剧目并开展巡演,策划组织 《文脉同源——京津冀的燕国时代》专题展览, 组织开展京津冀近代金融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举办京津冀古籍修复专业人员培训。办好京津冀文化产业项目及投融资推介,积极参与《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编制。 探索建立三地文化人才交流和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机制。 以“八个一”为抓手,制定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意见,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合作平台,打造交流品牌。 复排“一带一路”专题创作剧目——大型交响京剧《郑和下西洋》并赴重点城市巡演。打造重点对外文化交流品牌“丝路津韵”,组织京剧项目赴摩尔多瓦参加国际戏剧节,组织华夏未来少儿艺术团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巡演。全面推进与斯里兰卡、尼泊尔等国家的中国文化中心开展交流活动。继续推进中俄媒体年交流项目。以“全运文化惠及人民”为主题,精心组织“全运文化月”系列活动,举办慰问全运健儿专场演出。办好《中国古代体育文物展》等特色展览,开展体育类非遗项目宣传展示活动,组织各电影院线开展服务月活动。
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围绕党的十九大、 香港回归二十周年、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大主题和重要活动,组织引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持证网站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确保节目导向正确。落实节目播出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抵制低俗和过度娱乐化。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完善采编播审工作机制。深化“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形成常态化机制。落实《 天津市2015-2017年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划》 《 天津市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年度重点创作计划。 完善艺术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高艺术管理的专业化、 规范化水平。 实施天津市“名家传戏”工程, 鼓励戏曲名家与优秀中青年演员结对传戏。 围绕“中国梦”等重大主题,创排完成舞剧《海河红帆》、加工提高京剧《狄青》等剧目。积极参加第八届中国京剧节、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等全国重点文化活动。推动广播影视制作播出机构加大革命历史题材作品创作力度。组织“文华大奖”获奖剧目全国巡演。举办天津市2017年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推出剧目100台、演出不少于200场。做好“戏曲名家进社区,公益辅导千场工程”,深入不少于100个社区、公益辅导1000场。发挥文化惠民演出联盟作用,增发文化惠民卡3.5万张,覆盖国有、民营等各类文艺院团。进一步发挥“天津电影公益放映平台”作用,继续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力争将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纳入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着力推动设施建设,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组织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学习宣传。 进一步推动《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地方立法步伐。制定我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标准》。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服务评价反馈机制,推广“按需点单”服务模式。成立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抽查机制, 督促各项任务落实。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推进设施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完成群星剧院、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维修。推动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迁址扩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及文化中心场馆维修。启动天津图书馆、文庙博物馆、滨湖剧院、中华剧院等修缮工作。 建成滨海新区文化中心、 东丽区博物馆,启动河北区文化馆、宝坻区文化中心建设。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免押金借阅服务。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发挥天津文化中心的品牌效应,继续做好天津大剧院委托运营,提高各文化场馆的服务效能。办好第二届天津市民文化艺术节,打造精品文化惠民品牌。 推进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 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促进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进一步规范、壮大文化志愿服务。
注重质量效益,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转型升级。 落实《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和《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指导武清区、 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落实《培育演出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考核工作,完善退出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国家数字内容服务贸易平台、滨海航母主题公园二期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文化金融合作实验区。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街区)创建,促进创意转化、融合发展。做好“梦娃”形象推广和产业开发。建立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编发《天津城市文化艺术手册》。办好第七届中国天津滨海文化创意展交会。拓展电影“一卡通”票务平台服务功能。健全以内容监管为重点、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施文化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网络表演管理,规范网络游戏发展。引导歌舞娱乐和游戏游艺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审批和网上审批。
创新管理手段,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推动收听收看工作改革, 提升广播电视评播专业化水平。依法查处擅自增设频率频道、侵权播放影视节目的行为。制定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违规警示、约谈制度,规范保健讲座节目播出秩序。 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公益广告创作、 展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境外电视节目接收管理。全面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 推进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精细化、体系化和标准化建设, 确保重要保障期及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目的播出安全。继续推进广播电视监管中心建设,为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高新技术应用与研究,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提高各区播出机构技术系统的业务水平。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努力让文物“活”起来。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调查, 加快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全市文物信息大数据管理。积极申报第八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进第五批市保单位推荐工作。编制《五大道历史街区总体保护规划》。组织实施觉悟社旧址维修等重点项目。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定期巡查制度,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全面总结“一普”成果,举办《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举办《伟大的军事家周恩来》《达利特展》等临时展览200场。 开展博物馆“微课”教学。落实“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继续开展全市博物馆运行考评,提高各级各类博物馆服务水平。开展国家级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推进《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制定《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出版《天津市国家级非遗项目图录》《天津市非遗保护成果汇编》。将非遗讲座纳入高校通识课程,扩大高校覆盖范围。开展非遗人群研修研习培训。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学习贯彻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举办“文化大讲堂”活动。按照政治高标准、秉持大格局、业务全面的要求,强化对“一把手”的培训。严把选人用人政治首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凡提四必”,在实干比拼中锻炼、 选拔、 培养干部。 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作为”“第一担当”的意识,推动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制定《局系统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文化人才项目制管理暂行办法》,努力实现文化人才引进与培养精准施策。完善职称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发挥职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分类推进局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进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好“千村百站”全市村文化室管理员培训,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前沿, 认真落实党规党纪, 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 走向“严紧硬”。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继续开展巡察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文广系统风清气正。
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保证安全生产。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升局属重点单位安防消防防雷设施设备水平,探索设施设备维保经费保障机制,建好用好微型消防站。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宣传贯彻落实文博场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不断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 完善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推动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确保文化广播影视系统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老干部、统战、工会、共青团及档案、史志、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2017.02.15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宣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