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试点工作安排, 2016年11月25—26日,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试点工作研讨培训班。发展中心主任李宏、副主任罗云川,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全国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46家试点单位代表参加培训班。
为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指导下,发展中心于2016年启动了“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项目”。 通过地方申报、 发展中心审核、专家评审、文化部审批、公示、财政部立项等程序,确定40家单位纳入中央补助地方“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项目”试点范围。同时,为加快推进发展中心本级2016年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形态试点与推广工作,从“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项目”专家评分情况、地区分布均衡性、试点代表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另外确定了11家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试点单位。为指导各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的函》,对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
本次培训班对试点单位实施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并对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实施要点进行了研讨。在试点实施方案评审环节,44家单位分别从试点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组织保障等方面汇报了本单位试点实施方案,专家组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导,建议各单位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紧扣试点工作主要任务,结合本地特色,细化方案内容,依托数字化平台与资源,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工作。本着从严要求原则,专家组最终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2家单位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可据此启动试点工作。
为加强对各地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试点工作的指导,发展中心结合各试点单位汇报情况,在专家组指导下拟定了《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实施要点(内部讨论稿)》,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接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持平台;二是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提供“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三是在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应用及其他有关要求。26日上午研讨会上,发展中心就该实施要点进行了说明,各试点单位代表与各位专家对此展开了讨论、交流,认为要点制定及时,很有必要和指导性,建议结合各地实际,考虑量化指标的适用性。
培训班上,发展中心副主任罗云川对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项目的实施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主体责任。 各试点地区文广新局是本次项目的申报与实施责任主体,要统筹整合、整体推进 ,形成以图书馆、文化馆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机构合力优势。二是突出重点。以基层、综合性、服务推广为三个关键点,将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资源与本地数字文化资源通过数字平台有机整合与加载呈现,加强供需对接,面向基层特别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一站式、综合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三是规范管理。规范采购、规范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文档管理。四是加强沟通、交流。
下一步,各试点单位将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试点实施方案,依据发展中心下发的实施要点,做好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广试点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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