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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心举办数字文化馆试点中期检查暨工作研讨培训班

 
 

  依据数字文化馆试点工作进度安排,为加强数字文化馆试点过程管理,2016年11月12—13日,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主办的全国数字文化馆试点中期检查暨工作研讨培训班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举办。 发展中心主任李宏,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新及有关专家,有关省份文化厅代表,全国数字文化馆22家试点单位馆长及代表参加培训班,公共文化司派员指导,发展中心副主任罗云川主持。
  为加快推进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的指导下,发展中心从2015年开始,将“数字文化馆试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总盘子。通过地方申报、发展中心审核、专家评审、文化部审批、公示、财政部立项等程序,2015年确定10家文化馆启动试点,2016年确定15家副省级以上文化馆启动试点。为指导各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发展中心先后下发通知,对试点主要内容、试点进度时间安排、中期检查等作出要求。
  本次培训班包括第一批数字文化馆试点中期检查、第二批试点单位实施方案预审、试点工作指南研讨、现场调研四部分内容。在中期检查环节,马鞍山市文化馆、苏州市公共文化中心、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岳阳市群众文化馆、东莞市文化馆、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克拉玛依市文化馆分别就试点以来机构运转情况、试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及阶段性成果作了具体汇报。专家组集中审阅了各单位提交的汇报材料,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单位试点情况逐一作了点评指导,认为各单位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在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网上活动、远程培训、线上线下结合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个别单位需要加快实施进度,尽快进入实质实施阶段。在试点实施方案预审环节,成都市文化馆、广东省文化馆、宁波市文化馆、 浙江省文化馆、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湖南省文化馆、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福建省艺术馆、江苏省文化馆、安徽省文化馆、云南省文化馆、大连市群众艺术馆、武汉市群众艺术馆、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河南省文化馆15家单位分别从试点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组织保障等方面汇报了本单位试点实施方案,专家组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导,希望各单位在试点实施过程中明确主要任务,突出本地特色,应用成熟技术,借助数字化优势发挥副省级以上文化馆对本地区文化馆的统筹协调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第二批试点单位拟订的实施方案总体水平较高, 表明数字文化馆试点自2015年启动以来, 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谋划试点工作。 本着从严要求原则,专家组最终同意广东省文化馆等6家文化馆试点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可率先启动试点实施工作。
  这次会议由马鞍山市文化馆承办。培训班安排全体代表前往马鞍山市文化馆现场调研其数字文化馆建设情况。通过试点,马鞍山市文化馆建设了网站、微信、微博等数字服务平台,实现在线浏览、点播、预约,为市民提供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文化服务, 开展了周末大舞台、 网络歌手大赛等线上线下结合群众文化活动;结合本地特色,线下建成了由文化驿站、渊源流传等11个主题组成的实体体验馆,提高了文化艺术普及的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感和体验感;数字文化馆应用服务数据采集对接到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
  为加强对各地数字文化馆试点工作的指导,发展中心联合马鞍山市文化馆拟订了《数字文化馆建设工作指南(初稿)》,从数字资源、基础网络硬件、线上平台、线下数字展示与体验、线上线下结合服务、运维推广等方面提出了数字文化馆建设指导建议。专家组和各地代表普遍认为,发展中心牵头拟订该工作指南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工作指南要明确各级文化馆开展数字化建设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达到的基本功能,各地可据此拓展,突出地方特色。
  李宏主任在培训班上指出,近年来,发展中心积极争取将文化馆系统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体系,在文化部的大力支持下,数字文化馆试点经费稳步增长,马鞍山市文化馆等一批文化馆扎实推进试点,试点效果初显,在思想、思路、制度、服务上都有创新。各文化馆要以试点为契机,带领本地文化馆快速融入“互联网+”时代,要加强试点过程管理, 规范使用经费。 要依托数字文化馆服务平台, 加大资源整合和建设力度,重心下移,聚焦文化志愿服务、精准扶贫、总分馆建设等重点任务,以数字化的功能和手段,带动文化馆的快速发展。

 
 


                                2016.11.20
                            (新闻来源:国家数字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