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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国热爱文学创作的业余作者征稿 参赛作品仅限现代诗
“东丽杯”鲁藜诗歌评选启动

 
 

  由中国文化报社、市文广局、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东丽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承办的第二十五届“东丽杯”全国鲁藜诗歌评选征稿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东丽杯”文学评奖活动已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是全国群众文化系统的优秀品牌。其评奖范围包括小说、散文、诗歌三个类别,采取三年一轮回制,每年只进行单项评奖。“东丽杯”群众文学评奖活动一贯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奖原则为业余文学爱好者服务,也因此获得了广大文学爱好者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本届评选设东丽文学大奖、新人新作奖、美丽东丽特别奖、诗集奖、单篇诗歌奖、单位及个人优秀组织奖,并将出版《优秀作品汇编》。评选面向全国所有热爱文学创作的业余作者征稿。据悉,此次评选参赛作品仅限现代诗。单篇诗歌和诗集(多文体作品集无参赛资格)均可参赛, 单篇诗歌不超过15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其中,单篇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以来在报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诗集必须是2013年7月以来由境内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套书、丛书禁止参赛)。同时,此次评奖只面向全国业余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专业作家、参与作家系列职称评定人员、签约作家无参赛资格(已不在签约期限任期内的原签约作家可参赛;已签约作家签约期内和签约前3年内发表作品无参赛资格)。全国作者都可直接到天津市群众艺术馆调研编辑文学部报名参赛,也可从相关网站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连同作品一起通过信函邮寄方式报名参赛。
  3月下旬,将召开全国部分省市群众文学工作推动会议,启动在全国群艺馆系统的征稿程序。 单位集体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个人参赛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本次评选将评选出东丽文学大奖2名;新人新作奖2名;美丽东丽特别奖1名;单篇诗歌一等奖10名, 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诗集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20名。部分获奖作品拟在 《中国文化报》、《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网、《参花》、《海河文化》、《群众作家》刊登,在天津广播电台相关栏目中有选择的播放。


 
 


                              2016.03.03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