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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查暗访 警钟长鸣 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2月4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刘铭威通报了近期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顾玉才出席并向参加通气会的中央主流媒体记者致以新春祝福。刘玉珠代表国家文物局感谢媒体记者多年来对中国文物事业和国家文物局工作的关注。他说,文物宣传是树立文物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的有力推手,担负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国家文物局欢迎媒体记者加大对文物工作宣传报道和批评监督。
  “一些文物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文物建筑内使用明火,用电不规范,易燃可燃物品堆放,消防设施设备缺乏良好维护等火灾隐患。”刘铭威说。
  为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物消防安全工作,1月21日至28日, 国家文物局派出检查组, 分赴辽宁、浙江、山东、湖南等省份, 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共暗查了33处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文物建筑集中分布的历史街区,其中暗查国保单位19处。 此次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查方式。
  “暗查结果表明,各单位都配有灭火器,或者有消防设施,文物单位的消防工作近年来不断得到重视,防火意识在不断增强, 规章制度不断完善。 抽查出的问题在各地也均有存在, 是普遍问题, 必须警钟长鸣。”刘铭威说。
  火灾是危害文物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介绍,2015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火灾事故21起,其中国保单位发生火灾6起,省保单位6起,火灾涉及古城镇、古村寨及文物建筑等。甘肃兴隆山古建筑群祖师殿、重庆黄山抗战遗址之草亭、云南大理拱辰楼和安徽祁门一本堂等发生的火灾事故,损失较为严重。火灾事故主要原因包括:电气线路或者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8起,人为纵火或者不明外来火源引发火灾3起,使用明火引发火灾2起,8起火灾事故至今原因不明。
  据介绍, 2015年以来国家文物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加大文物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建设项目139项; 与公安部联合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十项规定》 ,公安部将文物建筑防火作为夏季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督办重点火灾事故查处和火灾隐患整改,采取约谈属地党政领导(如甘肃省庆阳市及环县政府等)、向属地政府发督办函(如重庆市政府等)和现场督察等多种方式,督促查明火灾原因,追究责任;出台《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启动编制《文物建筑火灾风险评估办法》等多项文物建筑消防标准。
  刘铭威说,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会将暗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反馈给相关省份,由省文物部门督促文物单位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文物部门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文物单位内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文物局文物违法举报中心作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督办文物安全事故。另外,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全面推动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加强国保单位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二是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火灾隐患;三是组织制定《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开展文物建筑专用灭火技术设备试点工作。

 
 


                                2016.02.10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