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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财务处完成广播影视中央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关于开展广播影视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预广字 [2015]595号)及《关于加快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工程建设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249号)要求,财务处、科技处、电影处于10-11月份,组织天津广播电视台、宝坻广播电视台、蓟县广播电视台及10个涉农区县,对2014-2015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及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两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进行了自查,财务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
  各项目单位将自查工作表及自查报告报送我局后,财务处及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反复审查、 修改,与有关项目单位反复沟通,汇总后形成我局自查工作表及自查报告,经局领导批准后报送国家广电总局。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们全面了解了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及时纠正了专款使用中不规范的问题,促进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2016.01.10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广局财务处 信息员: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