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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 我局从7月28日起在全系统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中开展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截止8月31日,财务处共审核下属事业单位37家、事业单位所办企业26家的产权登记报表和相关资料。
通过审核产权登记报表和相关资料发现局属各单位存在决算报表、资产报表和产权登记报表数据填报不一致; 无法提供单位审批设立文件依据; 无法提供车辆产权所有权证;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无法提供验资报告、原始进账单和企业章程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经与市财政局协商,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认真核实数据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报并附相关说明。下一步待局领导同意后,财务处将局属各单位产权登记报表和相关资料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对审核合格的单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核发产权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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