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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将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遴选推介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执法机构执法能力,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遴选推介活动。
  本次活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物报社具体承办并设立遴选推介活动办公室。指导性案例由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或文物行政执法机构编撰,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及天津、上海、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初选后,报活动办公室遴选。遴选确定十大指导性案例后,国家文物局将印发全国文物系统并宣传推介。
  案例遴选范围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办结并上报国家文物局的文物行政执法案例。 指导性案例应案情清晰,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处理结果合法恰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救济告知及时,自由裁量度合理,并在对完善和统一法律适用、对完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对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促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有指导作用等一项或多项领域具有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由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相关法条等适用依据、处理结果、整改落实情况、推荐理由等内容构成,字数2000字左右。案例内容要完整真实、凝练概括,推荐理由要找准要害、说理充分,行文要简明顺畅,避免直接堆砌案卷材料内容。
  国家文物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选、精心组织本地区指导性案例遴选工作,认真筛选本地区不多于3个指导性案例,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参评的案例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到设在中国文物报社的遴选推介活动办公室。案例执法案卷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供评阅参考。有关案例遴选范围与标准、编撰要求及申报安排等详细信息见国家文物局网站(http://www.sach.gov.cn/)。

 
 


                                    2015.08.11
                               (新闻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