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发展我市艺术事业,协助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做好我市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试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以及《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由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牵头组建的天津市国家艺术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于日前成立,并开始筹备推进我市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和现有的专项扶持资金不同,国家艺术基金突破点就是资助主体面向社会,不分国有和民营,不分单位和个人,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基金资助。 具体资助项目可参考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每年发布的《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刚刚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安排,今年的具体资助范围为"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 “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扶持”、“人才培养”四个类型, 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美术、 书法、 摄影、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重点是艺术本体的创作生产。资助额度视具体项目情况从数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申报的起始时间为6月1日至8月1日。届时,各申报主体须登录国家艺术基金官网(http://www.cnaf.cn/)进行申报,也可通过400-025-9525进行相关咨询。
2014.05.22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艺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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