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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促进天津市文化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
促进文化贸易发展 打造文化贸易强市

 
 

  用5到8年时间,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企业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化贸易重点项目, 搭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贸易平台, 建设一批符合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出口特点的对外营销网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涉外文化专业人才,推动本市文化贸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文化贸易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和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促进天津市文化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文化贸易发展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本市文化建设。
 《实施意见》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总体战略,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文化贸易发展环境为保障,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文化贸易规模,优化文化贸易企业的国际影响力结构,创新文化贸易模式,提高本市文化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天津文化“走出去”,实现本市从对外文化交流重要城市向文化贸易强市的跨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加大对本市文化服务贸易主体的培育力度,用5到8年时间,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贸易企业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天津特色的文化贸易重点项目,搭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贸易平台,建设一批符合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出口特点的对外营销网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涉外文化专业人才,推动本市文化贸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2013.10.15
                              (新闻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