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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集中评议在京举行

 
 

  “示范区创建有周期,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永远没有终点。”这是在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集中评议会上,各创建城市政府负责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7月30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组织了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集中评议。北京市朝阳区区委书记程连元、上海市徐汇区区委书记孙继伟、天津市和平区区长张盛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区长陈国军、贵州省遵义市市长王秉清等14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政府负责人带队在京参加了现场答辩。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创新举措,主要目的是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2011年5月,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公布。 两年来,各地将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 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推进,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据初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创建示范区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
  今年5月,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入验收阶段。 按照《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办法》,验收工作主要按制度设计课题成果评审验收、委托社会第三方调查机构——零点公司独立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过程管理考核、组织检查组开展实地验收以及示范区创建城市政府负责人来京汇报集中评审共5个环节进行, 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最后根据各部分权重累计算出总得分,产生最后验收结果。目前,已完成对31个创建示范区的制度设计课题成果评审和过程管理考核,对第一批14个创建示范区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实地验收环节也已完成。其中,群众满意度测评是第三方调查机构在不通知当地政府和文化部门前提下,通过暗访监测、社区拦访、场馆拦访等方式,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联络员和有关专家监督下,共获得成功样本7011个, 平均每个示范区创建城市的样本在500个以上,结果基本反映了各创建城市群众满意度真实情况。6月16日至7月2日,示范区创建办公室组织了7个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前往14个创建示范区进行实地验收。
  参加此次集中评议的15名评委由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抽签产生, 其中7人来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8人来自文化部机关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 在评议过程中,评委们普遍感受到各示范区创建城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尤其在提问环节,许多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充分展现出了对文化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北京朝阳区区委书记程连元表示,两年前申报时他作为区长来应考,如今则是来交答卷的。他表示,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依靠内在的自觉和内生的动力,同时要将现有成果形成制度才能保证长效发展。上海市徐汇区区委书记孙继伟谈到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时提出,要着力推进文化民生“三大工程”,即公共文化服务的“效能提升工程”、公共文化参与的“活力激发工程”和公共文化机制的“制度保障工程”。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王鸿声也表示,创建只是一个抓手,目的是让老百姓在享受文化建设成果的同时提升文明素质。湖南省长沙市副市长夏建平说,虽然设施建起来了,舞台搭起来了,但要让老百姓满意,还要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提供满足他们需要的服务。广东省东莞市副市长喻丽君在谈到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时说,除了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活动,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公共文化的魅力。
  据悉,对另外17个创建示范区的满意度测评、实地验收和集中评议将于8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3.08.01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