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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要求做好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建设工作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该项工作的分工、要求、经费使用做出了具体安排, 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本省(区、市)的总体建设方案,12月31日前完成总体验收工作。 作为该项工作国家中心的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原“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也连续下发《2012年度省级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配置标准》等4份技术文件,明确了该项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
  通知规定,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负责标准制定、平台软件开发、工程验收和省级技术平台与国家中心平台对接等工作, 各省级分中心负责具体的建设工作。各分中心要在今年1月31日前完成本省(区、市)的总体建设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技术平台对接验收工作, 12月31日前完成总体验收工作。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日前已完成国家中心硬件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将于近期下发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据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日前已拨付各省区市,2013年将完成19个非试点省区市的专项资金投入。 此前, 中央财政分两年投入了此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每省区市100万元。其中,2011年和2012年的投入省份分别达到12和31个。
  2012年2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决定于“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该计划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的服务网络、文化共享工程及国家图书馆的数字资源,与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建设、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以及中央文明办组织实施的“绿色电脑进西部”工程相结合,在城乡基层大力推进构建内容安全、服务规范、环境良好、覆盖广泛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体系。
  根据计划,2012年—2013年是工程的逐步推进阶段。按计划,这一时段要全面推进已有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免费开放,完成已配备文化共享工程设备的乡镇/街道、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设备升级, 完成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十二五”期间资源建设总量的60%并提供服务。
                                    
                                    2013.01.10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