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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召开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总结表彰大会
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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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上午,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天津礼堂召开。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副市长张俊芳及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副主任、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总工程师刘小和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家聪同志主持。
  会上,张俊芳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我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07年4月正式启动,历时五年,于2011年7月圆满完成了文物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核定,确认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82处,其中复查929处、新发现1153处,新发现占普查总量的55.4%。文物总量由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的1282 处,增加了800处。我市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顺直水利委员会旧址、港5井等,被选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在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工业遗产、长城、大运河、水下文物专项调查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果。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较全面系统地摸清了我市的不可移动文物家底,较准确地掌握了不可移动文物变化情况和保护现状。
  俊芳副市长强调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共130余人参加大会,70名文物普查先进个人及12个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2012.08.07
                              (新闻来源:天津市文广局文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