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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天津礼堂召开。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俊芳及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副主任、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总工程师刘小和出席会议。
会上,张俊芳充分肯定了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强调指出,文物是人类文明成果,是不可再生资源,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从2007年4月正式启动,于2011年7月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经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核定,确认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82处,其中复查929处、新发现1153处,新发现占普查总量的55.4%;文物总量由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的1282处,增加了800处;本市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顺直水利委员会旧址、港5井等,被选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在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工业遗产、长城、大运河、水下文物专项调查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果。
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区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共130余人参加大会。70名文物普查先进个人及12个文物普查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2012.08.01
(新闻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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