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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节文化活动 营造欢乐祥和氛围

 

  文化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城乡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组织专业艺术院团深入基层开展“三下乡”活动和形式多样的慰问演出活动,为基层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2012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后的第一个元旦、春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策划,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积极性,组织开展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文化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好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示文化系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
  通知要求,公共文化单位要积极面向群众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服务。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室)、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在节日期间要照常开放,扩大免费或优惠开放的项目,利用春联、灯笼、福字等节日物品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举办与元旦、春节相关的展览、演出、论坛、讲座,增强文化活动的广泛性和群众参与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节日期间要为基层群众提供戏曲、音乐、图书等文化艺术资源。
  要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根据中央“三下乡”活动统一安排,动员、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在节日期间下乡,为农民送戏、送书、送文化科技知识,组织专业艺术院团以团队演出和小分队演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演出和慰问活动。
  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组织和倡导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展示、展演活动,增进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通知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筹划,使元旦、春节成为展示和传播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要加强调查研究, 对元旦、春节活动进行记录整理,探索规律,总结经验,发现亮点, 突出特色,为办好今后节日文化活动打下良好基础;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重、热爱、参与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做好安全工作,既要喜庆热烈,又要勤俭节约,确保活动安全。

                                    2012.01.01
                               (新闻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