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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建首批“非遗保护示范基地”


 

  28日,从天津市文广局获悉:为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引导和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方法,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活力,本市将开展首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首批推荐名单将于4月初完成。 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建设,是本市今年“非遗”工作的重要举措。
  据悉,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建设,必须达到以下几个要求才能参与推荐评选,一是拥有至少一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拥有一个传习技艺的场所;二是在保护活动中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 完整性及核心技艺的保护与传承; 三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注重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全面拍摄记录技艺流程,实施有利于传承发展的有效方法;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序、富有成效,涌现出一批后继人才;五是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和出版、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对青少年的教育及教学作用,在本区域及周边地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六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了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扩大了就业岗位,并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将有计划、有成效地推进。最初的参与推荐将由各区县文化主管部门对保护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初步考察论证后,向市文广局推荐;市文广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及市直属单位、企业推荐的“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论证意见。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对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命名为“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

                                   2011.03.01
                                 (新闻来源:人民网)